记者11月14日从省教育厅获悉,教育厅近日下发《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》,规定对搞有偿家教、违反规定向学生乱收费和乱征订教辅资料、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教师,聘期考核可直接定为不合格,予以降聘或解聘。
通知强调,各地、各学校要积极推进教师职称制度改革,完善教师职务聘任竞争激励机制。中小学教师聘期考核每三年需进行一次,分为“优秀”、“合格”、“不合格”三个等次,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职务续聘和晋升的重要依据,考核不合格的教师,予以降聘或解聘。
自去年开始,我省明确把“保护学生安全,关心学生健康,维护学生权益”等内容作为中小学教师的准则。 “偏袒、歧视、讽刺、挖苦、辱骂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”及“有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”等14种行为被明示为教师“失德”。《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》规定,推荐实行“师德问题”一票否决。
各地在核定各级教师职务岗位职数时,要实行城乡学校同一标准,并注重向城镇薄弱学校和农村边远地区学校倾斜,吸引优秀教师向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流动,促进教师资源的均衡配置。 |